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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写离职申请,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6-06-26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您因请假14天被公司要求写离职申请的问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分析: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明确“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您的情况中,公司要求您写离职申请,本质是试图将“公司提出的解除”转化为“您自愿离职”——若您签署,将被视为“自愿辞职”,不符合第四十六条的补偿条件;只有公司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并与您达成一致,您才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因此,您有权拒绝签署离职申请,若公司单方解除,需举证您存在法定辞退事由(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否则属违法解除。针对您因请假14天被公司要求写离职申请的情况,以下是实用行动建议:1.拒绝签署离职申请:明确告知公司“请假是履行正常流程,不同意自愿离职”,避免因签署导致丧失经济补偿权益。2.固定沟通证据:保存与公司关于请假、离职要求的所有记录(如请假审批截图、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公司是主动要求您离职,而非您自愿。3.书面询问公司理由:向公司发送书面函件(邮件EMS),询问要求您写离职申请的具体依据(如规章制度条款),倒逼公司明确立场,同时留存书面证据。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公司坚持胁迫,携带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介入调查公司的违规行为。选择方案的重点是:优先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若公司直接辞退,再考虑劳动仲裁。若您不确定如何固定证据或协商,建议及时联系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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